券商中國記者從業內獲悉,近日,有地方證監局已啟動2025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工作。目前,各機構已完成自評底稿的報送工作。據悉,本次評價共覆蓋107家券商。這次評價,也是《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修訂之后的首次評價,備受關注。
今年券商分類評價A、B、C三大類別公司的比例原則上分別為50%、40%、10%。分類評價工作結束后,證監會機構司將把評價結果通報系統內各單位,證監局將按要求“點對點”通知轄區各券商。
自評工作已啟動
近日,有券商收到了《關于做好2025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自評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要求券商切實做好自評工作,按規定對照《2025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工作底稿》標注填寫自評結果,將自評底稿和自評結果報送證監局。
據悉,母子公司原則上應當合并評價。今年分類評價,繼續將投行子公司、資管子公司、經紀子公司及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子公司有關情況,合并納入母公司分類評價工作底稿進行自評,自評結果報母公司住所地證監局。
《通知》表示,根據新規第十五條規定,在今年分類評價工作中,將對證券公司服務脫貧攻堅等社會責任履行情況、行業文化建設、功能發揮情況、證券公司服務中小企業、參與北交所市場改革情況進行專項評價。
此外,在今年分類評價工作中,將對落實專項監管工作突出的證券公司予以適當加分激勵,對落實專項監管工作不力的證券公司予以扣分。相關評價標準由專家評審會審議后,證監會機構司將在分類評價復核工作中統一調整。
據悉,券商應如實標注評價工作底稿“B表”中評價期內因反洗錢等問題被其他政府部門采取行政處罰措施的情況,并在備注欄填寫具體情況。具體情況應當包括但不限于:處罰類型及金額,受罰對象名稱、受罰時間、事由、發文單位名稱、文號等。
券商中國記者獲悉,自評工作底稿內容主要分為加分項和扣分項兩部分。其中,加分項指標共17項,涵蓋了券商上一年度各主營業務收入在行業中的排名、上一年度自營投資中權益類資產的占比、代理銷售權益類基金保有規模增量、凈利潤及凈資產收益率排名、信息技術投入情況、風控指標的達標情況等多個維度。此外,券商上一年度文化建設實踐評估結果、社會責任履行情況以及回購、分紅情況等也在加分項之列。
扣分項則重點關注券商的資本充足水平、公司治理與合規管理、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有效性、信息技術管理情況、客戶權益保護、信息披露質量以及受到監管部門或自律組織的處罰情況、券商員工及高管薪酬發放情況、全部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出資的股票質押融出資金規模及違約規模等。
新規首評
今年的評價工作,是《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修訂發布后的首次評價。對于評價結果,機構也有一些期待。
8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決定》,將《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更名為《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并作多項重要修訂。此次修訂是券商分類評級制度自2009年實施以來的第四次調整,距上一次修訂相隔五年。
新規一是突出促進券商功能發揮。將現有評價框架調整為“風險管理能力、持續合規狀況、業務發展和功能發揮狀況”,并在業務加分、專項評價設置等方面突出這一導向。
二是引導券商聚焦高質量發展。重點完善業務發展加分指標,引導證券公司提升經營質量,在引入中長期資金、財富管理等領域更好發揮專業服務能力;適當擴大重點業務加分覆蓋面,鼓勵中小機構立足自身稟賦探索差異化發展道路。
三是突出“打大打惡”導向,強化綜合懲戒。完善直接下調分類評級的適用范圍,保持對重大惡性案件的震懾力度。適當提高“資格罰”紀律處分扣分分值、優化行政處罰扣分分值。四是對主動糾錯、開展先行賠付的券商,可適當減少扣分分值。
銀河證券非銀分析師張琦認為,券商分類評價制度是行業監管的基礎性制度。新規旨在進一步完善行業機構分類監管體系、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突出“扶優限劣”和支持中小機構差異化發展特色化經營等部署,對于推動證券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表明了今后一段時間監管鼓勵發展的重點業務領域。
排版:羅曉霞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