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與深圳金融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深圳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圍繞服務民生保障、服務實體經濟、深化改革開放、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四個方面,系統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并配套制定2025年在深圳市重點實施、推廣擴面的保險創新項目清單。這是深圳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對推動深圳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兩器三網”功能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立足深圳實際,明確發展目標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9年,每年在全市重點實施推廣不少于30項保險創新項目,初步構建起保障全面、服務優化、治理完善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到2035年,力爭打造一批具有深圳辨識度的保險創新標志性成果,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服務豐富、監管科學有效、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突出三大特點,確保政策落地
《行動方案》在制定過程中體現了三個顯著特點:
一是緊扣國家部署。嚴格對標國家最新政策要求,結合深圳實際逐條細化落實舉措。
二是注重落地見效。明確提出每年重點實施推廣不少于30項創新項目,并率先形成了2025年重點實施的39項具體創新項目清單。
三是強化協同聯動。方案中各項任務和險種的推動,均由對應的產業主管部門與金融主管部門協同負責,形成政策合力。
聚焦四大領域,部署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圍繞四大核心方向部署了重點任務:
一是圍繞人民福祉,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
完善巨災保險體系,提升防災減災能力;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支持養老產業投資和服務整合;優化健康保險服務,推動理賠直賠和產品創新;擴大普惠保險覆蓋面,為特定群體和新市民提供專屬保障。
二是聚焦重點領域,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大力發展科技保險,支持“20+8”產業集群發展;探索低空經濟保險,構建服務體系;擴大綠色保險覆蓋面,支持新能源產業;加快航運保險創新,支持跨境電商;發揮信用保險作用,助力中小微外貿企業;建立保險資金項目對接機制,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
三是著眼做優做強,深化保險業改革開放
服務“一帶一路”,支持財險公司境外布局;建立保險創新機制,推動產品服務創新;深化車險改革,優化新能源車險供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廣房屋市政工程保險;加強深港保險業互通,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機構合作。
四是強化政策協同,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提高數智化水平,推動保險機構數字化轉型;加強保險宣教,提升居民金融素養;促進行業交流合作,推動保險機構與產業等合作。
《行動方案》的發布,為深圳保險業的高質量發展繪制了清晰的路線圖。深圳保險業將在服務國家戰略、保障社會民生、支持實體經濟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為深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險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