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貴州證監局聯合發布《關于全面協同推進資本市場糾紛多元化解的會議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這是強化司法與行政協同,服務保障貴州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標志著貴州在資本市場糾紛多元化解、推進解決證券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鄧德祿,貴州證監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國飛出席發布會并講話。
《會議紀要》明確建立案件信息通報和案件文書發送機制,探索建立案件信息數據調取協同機制。明確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在資本市場糾紛案件矛盾風險研判、突發事件及涉眾型糾紛預警、調解員培訓、指導案例及典型案例宣傳等方面加強合作的廣度和深度。
《會議紀要》指出,要建立健全示范判決引導的全鏈條群體性糾紛化解機制,有效借助第三方損失測算機構專業力量,提升“示范判決+專業調解+平行案件處理”機制運行的規范化水平。要更好運用非訴訟調解方式化解糾紛,加大立案后委托專業調解組織調解力度,明確審判人員要充分釋明示范判決裁判標準,積極指導調解員參照示范判決開展調解工作。推動構建非訴優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資本市場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體系。要更好發揮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用,支持投資者保護機構通過普通代表人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依法履行代表人職責,法院在受理、審理案件中可以簡化工作流程,提高訴訟效率。支持投資者保護機構在破產清算、破產重整程序中接受中小投資者委托申報民事賠償債權、參與表決。支持相關資本市場主體運用先行賠付、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等制度工具及時向投資者進行賠償。
陳國飛在講話中指出,投資者是市場之本,投資者和上市公司相互依存、相互成就。上市公司尊重、回報、善待投資者,就能得到更多投資者的青睞。維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前提,是司法和監管踐行講政治、講法治、為人民的直接體現。一是涉訴公司要主動面對投資者,實質性化解糾紛。涉訴公司要真正負起化解糾紛的第一責任,主動向法院了解涉訴情況,與投資者積極溝通,更好運用非訴方式化解糾紛,及時賠付投資者損失。二是市場主體要穩健經營、回歸本源。上市公司要突出主業,做優業績,更好運用現金分紅、回購注銷等方式回饋投資者,對得起廣大投資者的信任。證券基金機構要聚焦功能定位,堅持“賣者盡責”。中介機構要獨立審慎執業,當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三是深化協同治理,堅持共商共建共治。雙方要加強案件移送、調查取證、風險處置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共同推動“示范判決+專業調解+平行案件處理”機制真正成為化解證券領域糾紛的有效方式,不斷凈化資本市場生態。(鄭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