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李明珠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修改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明確提出鼓勵私募基金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對私募基金投資期限與重組取得股份的鎖定期實施“反向掛鉤”,私募基金投資期限滿48個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鎖定期限由12個月縮短為6個月。這一制度安排,將進一步激活并購重組市場,拓寬私募基金的退出通道,有助于打通“募投管退”良性循環,引導創新資本長期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長期以來,并購重組中的股份鎖定期要求與私募基金存續期限之間存在的結構性矛盾,使得大量資金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望而卻步。由于我國私募股權基金存續期多為5—7年,而過往12個月鎖定期加上后續減持節奏安排,以并購重組方式退出的效率較為低下。新規通過建立投資期限與鎖定期限的“反向掛鉤”機制,鼓勵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緩解“短錢長投”矛盾,提升私募基金退出效率。
政策有效松綁后,在私募基金的參與下將進一步激活并購市場,數據顯示,2025年以來私募基金參與的重組案例占比不斷提升,如半導體、新能源等戰略領域,更多創新資本的參與,也進一步推動上市公司向“新”向“質”發展。
科技創新具有研發周期長、失敗率高、爆發性強的典型特征,從技術研發到商業轉化往往需要穿越多個經濟周期。也正因為如此,科技創新亟需“耐心資本”、大膽資本的陪伴成長。通過鎖定期減短激勵私募基金延長投資周期。一方面,明確投資期限“反向掛鉤”,48個月的門檻要求基本可以將短期套利者排除在外,對“耐心資本”們的支持可謂“精準滴灌”;另一方面,鎖定期的縮短,將促使更多資金愿意投入到科技創新項目,陪伴企業成長,并在管理經驗、市場資源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這種“陪伴式”投資模式,正是培育科技創新企業不可或缺的生態土壤。
鼓勵私募投資基金做“耐心資本”投資科技創新領域,從而推動資源向新質生產力領域聚集,產生更多具有影響力和發展潛力的“獨角獸”企業,這對推動我國經濟轉型、實現可持續增長具有重要意義。此外,還應以此為契機,構建覆蓋企業種子期、成長期、成熟期的全鏈條資本市場服務,讓不同風險偏好的資本各得其所。唯有如此,才能讓更多“耐心資本”敢于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成為創新生態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