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公布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截至2025年6月)。證券時報、證券時報網在列。具體名單如下:
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截至2025年6月)
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僅明確列出稿源單位主體(報紙、期刊、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站),不再一一展示其公眾賬號、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具體服務形式。其中,中央和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政務發布平臺和省級政務發布平臺明確展示其官方網站、微博公眾賬號、微信公眾賬號、應用程序。
稿源單位(除中央和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政務發布平臺和省級政務發布平臺外)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公眾賬號、應用程序、網絡直播等服務形式發布的新聞信息,皆可作為新聞信息轉載來源。稿源單位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情況,可通過國家網信辦官方網站(www.cac.gov.cn)——“全國網信政務辦事大廳”版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許可信息”入口進行查詢。
《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截至2025年6月)有關情況說明
為進一步夯實網絡傳播秩序管理基礎,國家網信辦順應各地各單位需求,組織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進行了更新,公開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截至2025年6月)(以下簡稱“名單”)。
名單涵蓋稿源單位1451家,包括:中央新聞網站和重點理論網站31家,中央新聞單位及其主管主辦的報刊網站86家,中央和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主管主辦的報刊網站122家,其他單位主管主辦的報刊網站8家,中央和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政務發布平臺87家,地方新聞網站513家,地方新聞單位573家,省級政務發布平臺31家?;ヂ摼W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信息的,應當轉載稿源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鑒于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服務形式越來越豐富,稿源單位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服務形式不定期更新,更新后的名單對呈現形式進行了優化,除中央和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政務發布平臺和省級政務發布平臺外,僅明確列出稿源單位主體(報紙、期刊、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站),稿源單位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服務形式皆列入稿源名單范圍。稿源單位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情況,可通過國家網信辦官方網站(www.cac.gov.cn)“全國網信政務辦事大廳”版塊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許可信息”入口進行查詢。
下一步,國家網信辦將繼續強化對名單的動態管理,定期對名單進行復核更新,對名稱發生變化的稿源單位進行更名,將已停止運營、長期未更新、已被取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以及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違反宣傳管理要求造成惡劣影響、出現嚴重導向問題或信息安全責任事故、多次被通報而未能及時整改的單位撤出名單。同時,在復核更新的基礎上,將一些契合形勢需求、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增補納入名單。
來源:“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
校對:廖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