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擬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
6月27日,滬深交易所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完善股票交易制度,提升定價效率,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中國證監會統籌指導下,起草了關于《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擬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調整后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現就有關安排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主要要點如下:
1.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
2.同步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異常波動指標,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3.要求會員做好業務和技術準備,切實加強投資者教育及風險提示工作,引導投資者理性審慎參與風險警示股票交易。
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即當日交易價格相較前一日收盤價的最大漲幅比例或跌幅比例,是一項重要的交易機制。目前,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與主板其他股票不一致。近年來,有的主板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頻繁觸及漲跌停板,連續多日漲停或跌停現象較為突出,頻繁觸發異常波動指標,定價效率有進一步優化空間。目前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主板普通股票為10%。統一主板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減少機制差異,提升定價效率,減少過度炒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滬深交易所指出,從科創板、創業板運行實踐來看,統一主板風險警示股票與主板其他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但投資者應當注意,漲跌幅限制調整后股票日內可波動空間更大,投資者需充分了解風險警示制度、風險警示股票交易規定和被實施風險警示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況,特別關注相關提示性公告,根據自身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審慎考慮是否買入風險警示股票,避免遭受損失。
本次調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二是同步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異常波動指標,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三是要求會員做好業務和技術準備,切實加強投資者教育及風險提示工作,引導投資者理性審慎參與風險警示股票交易。
其中,為保證主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調整工作平穩落地,交易所對其他相關制度安排進行了適應性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從5%調整至10%后,異常波動交易公開信息的披露標準中,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的閾值將從±12%調整為±20%,與主板普通股票一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其他交易制度沒有變化,如投資者首次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應簽署風險揭示書、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當日累計買入數量不超過50萬股等要求保持不變。交易監管方面,現行《主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對風險警示股票實施更嚴格的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標準,本次仍保持不變。
滬深交易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嚴密監控風險警示股票的交易情況,加強異常交易監管和交易行為核查,堅決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下一步,將貫徹落實“持續穩定和活躍資本市場”要求,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持續完善基礎交易制度,不斷強化交易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校對: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