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爾(603226.SH)近日公布的控制權轉讓方案,因涉及多家受讓主體和差異化的交易安排引發市場關注。細讀公告文本并結合資本運作慣例,這場看似復雜的股權交易實則透露出清晰邏輯——其核心目標直指解決長期制約公司發展的治理痼疾。
獨立定位劃定權力邊界,財務投資者角色明確
公告顯示,四家受讓主體在交易設計中呈現出涇渭分明的功能分隔。安吉以清以25%持股比例入主,其實際控制人金亞偉將主導公司運營。另外三家金融機構受讓27.22%股權的同時,均在公告中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特殊承諾:不以謀求控制權為目的。更具說服力的是董事會改組方案——新設的7個董事席位中,安吉以清掌控6席,原實控人丁福如方面僅保留1席,三家金融機構未獲任何提名。
在專業投資領域,此類權責分配并非孤例。一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通常以財務回報為核心目標,其產品條款往往限制參與被投公司治理。另一方面,觀察近年A股市場,中核鈦白、慈文傳媒控制權轉讓中,財務投資者持股比例顯著但未獲董事會席位等案例,均印證了“大持股比例≠董事會席位”的商業邏輯。
值得關注的是原實控人丁福如的承諾細節。其書面確認“不協助任何第三方爭奪控制權”,這在控制權讓渡案例中屬于強化型條款。配合其持股比例降至19.56%的客觀事實,菲林格爾兩大股東持續數年的控制權拉鋸戰有望徹底終結。
鎖倉機制構筑信心壁壘,治理重構優先于資本套現
針對市場疑慮,交易內置的鎖倉機制提供了實質性保障。安吉以清自愿鎖定36個月,大幅超出法定限售要求;尤為關鍵的是,作為清倉退出方的菲林格爾控股,其股權承接方三家金融機構均被附加了18個月的鎖定期限制,符合現行法規要求。
交易定價結構同樣值得關注。據公告,三家機構作為財務投資者受讓均價6.73元/股,較協議定價基準5月29日收盤價折價10%,而戰略投資者安吉以清的收購價7.88元/股則形成溢價。這種價格分層恰恰對應著權利分配——支付控制權溢價的安吉以清獲得治理主導權,享受流動性折價的財務投資者自然讓渡決策權限。這種差異化定價印證了各方的戰略定位分野,同時也符合國際并購市場慣例。
治理痼疾催生創新方案,結構化交易破局股東內耗
透視交易本質,其復雜結構或為破解公司治理死結的不得已選擇。菲林格爾近年深陷治理危機:2024年年報遭董事長質疑真實性,關聯交易違規引發監管處罰,業績連續兩年虧損。當股東矛盾已實質性阻礙企業經營時,常規資本手段恐難以破局。
新實控人通過協議轉讓實現控制權一步到位,原股東菲林格爾控股的徹底退出切斷歷史糾葛,三家財務投資者則以"沉默資本"角色提供流動性支持。這種精密設計在確保控制權明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了交易摩擦成本,為董事會改組和業務重整預留操作空間。
本次交易中,安吉以清承諾“保持上市公司獨立性”“一年內暫不調整主營業務”等條款,或意味著其首要目標是治理修復而非業務顛覆。隨著交易所合規性審核程序啟動,這場針對股東僵局展開的資本手術能否達成預期效果,尚需時間驗證。但必須承認的是,當股東內耗已危及企業生存時,結構化的控制權重置或許是最具操作性的破局之策。
監管政策賦能重組創新,資本市場服務實體提質
當前資本市場改革正以“并購重組+積極股東”雙輪驅動實體經濟的存量優化與增量提質。證監會2024年發布的《關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并購六條”)明確提出“支持傳統行業通過重組提升產業集中度”,在尊重規則的同時“提升監管包容度”。菲林格爾交易中“戰略投資者鎖定36個月+財務投資者鎖定18個月”的分層設計,通過長期限售綁定產業資本,以流動性折價吸引財務資本注入,既化解歷史股東矛盾,又為治理重構贏得時間窗口。
此次交易更深度呼應“積極股東”政策導向。近期,國家發布《關于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明確支持引入持股5%以上的機構投資者作為治理制衡力量。三家財務投資者合計持股27.22%卻未獲董事席位,暗合“積極而不越位”的深意——以資本體量形成隱性監督,卻不干預日常經營,這種“沉默的制衡”恰是避免重蹈股東內斗覆轍的模式創新。(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