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推動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圍繞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從7大方面提出21條具體舉措,爭搶全國VC/PE機構。
四川省委金融辦介紹,此次出臺的《若干措施》主要呈現出四大亮點:一是拓寬募資渠道,緩解創投基金募資難題;二是松綁基金考核,著力營造敢投愿投氛圍;三是培育耐心資本,拓寬創投基金退出渠道;四是創新投資服務,全鏈多元賦能創業投資。
《若干措施》明確了2030年末發展目標:力爭全省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達到500家,管理基金達到2000只,基金管理規模達到4000億元,打造全國創業投資高地。
具體來看,第一部分,實施創業投資主體倍增計劃。通過支持優秀管理機構在川長期發展、鼓勵上市公司和“鏈主”企業開展創業投資、高質量建設創業投資機構集聚區,壯大四川省創業投資機構主體數量與基金規模,打造全國創業投資高地。
第二部分,開展資本入川行動。通過政府讓利社會資本、加強基金出資聯動、吸引長期耐心資本,拓寬募資渠道,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在川投資。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明確按照“政府引導基金讓利—國資基金微利—市場化基金盈利”原則,完善政府引導基金和國資基金讓利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引導基金和國資基金在有投資收益的情況下,可以全部讓利。
第三部分,加大機構項目對接。通過挖掘推送重點項目、打造線上對接平臺、建立線下對接機制,加大項目供給和對接力度,促進資本賦能實體經濟。
第四部分,松綁創業投資基金考核。通過完善風險容忍與容錯免責機制、健全風險防控體系,推動創業投資基金打消顧慮,營造敢投愿投氛圍,規范創業投資基金發展。
第五部分,拓寬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渠道。通過暢通企業境內外上市與并購渠道、放寬政府引導基金和國資基金存續期要求、擴容組建S基金接續存量投資、改造提升區域性股權市場功能,拓寬退出渠道,促進創業投資資金良性循環。
《若干措施》規定,政府引導基金和國資基金參股的創業投資子基金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12年,確需延長的可放寬至不超過15年。對創投子基金的存續期限要求,體現出四川甘做耐心資本的誠意。
第六部分,做好全生命周期服務保障。通過提供投資估值服務、搭建投后賦能平臺、聚力支持被投企業、強化投貸保擔聯動支持、加大稅收支持力度、匯聚海內外創業投資人才,優化創業投資生態。
第七部分,形成工作合力。主要明確了保障政策落地的工作措施和機制。
發展創業投資是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的重要舉措,是推動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重要力量,是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引擎。《若干措施》的出臺,對于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政策環境和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將充分發揮創業投資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促進科技型企業成長,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提供有力支撐。
四川省委金融辦就《若干措施》進行了進一步解讀。
首先,在募資端,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基金和國資基金讓利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加強政府引導基金、國資基金出資聯動,提高出資決策效率,積極爭取全國社保基金、保險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等長期耐心資本加大對四川省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力度,有效緩解“募資難”問題。
其次,在投資端,通過搭建創業投資機構與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創新中心等對接平臺,充分挖掘優質產業項目、成果轉化項目資源,進一步拓寬機構與項目、“線上+線下”的對接路徑,有效緩解“接不上”問題。
再次,在管理端,通過設定符合創投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投資損失容忍率,對基金管理人和國有出資人按盡職免責原則處理,建立投資行為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松綁政府、國資出資的創投基金考核,有效緩解“不敢投”問題。
最后,在退出端,暢通被投企業境內外上市與并購渠道,放寬政府引導基金和國資基金參股的創業投資子基金存續期要求,出臺政府引導基金和國資基金份額轉讓管理辦法,進一步簡化退出流程,有效緩解“退出難”問題。
責編:岳亞楠
校對:蘇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