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本所自2025年6月17日起采用協商成交、點擊成交、詢價成交、競買成交方式為“京東科技薈享21號第4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薈享21號4期”)提供轉讓服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證券賬戶和基金賬戶的專業投資者可以參與“薈享21號4期”的轉讓業務。
二、“薈享21號4期”設立日期為2025年4月30日。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如下:證券簡稱“薈享214A”,證券代碼為“146328”,到期日為2027年1月29日,還本付息方式為存在提前兌付并支付對應部分利息。次優級資產支持證券如下:證券簡稱“薈享214B”,證券代碼為“146329”,到期日為2027年1月29日,還本付息方式為存在提前兌付并支付對應部分利息;證券簡稱“薈享214C”,證券代碼為“146330”,到期日為2027年1月29日,還本付息方式為存在提前兌付并支付對應部分利息。
三、對首次參加“薈享21號4期”轉讓業務的投資者,本所會員應當在其參與轉讓業務前,進行全面的相關業務規則介紹,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并要求其在參與轉讓業務前簽署風險揭示書。
四、“薈享21號4期”轉讓及相關事宜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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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