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各項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
日前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聚焦企業關切的突出問題,在擴大準入、打通堵點、強化保障等方面實施一批務實舉措,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發展;15日,新華社官網報道,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文件正醞釀出臺,其中將對鐵路、核電、油氣管道等領域重大項目設定民間投資參股比例的最低要求。
在15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回應了第一財經關于近期民間投資持續下降情況的提問。1~8月份,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同比下降2.3%,主要是受到房地產投資大幅下滑的影響。但是,隨著民間資本參與鐵路、能源、水利等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空間逐步拓展,同期基礎設施民間投資同比增長7.5%,增速快于全部基礎設施投資5.5個百分點。
重大項目向民間資本敞開大門近來一直被強調,也取得了顯著進展。拿核電投資來說,去年8月,相關部門核準了5個核電項目引入民間資本參與,民間資本參股比例首次提至10%;今年上半年有10家民營企業參股了5個核電項目,持股比例都達到10%以上,最高的達到20%。
民間投資是我國投資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投資提質增效的重要力量。對關鍵領域重點項目設定民間投資最低參股比例有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是可以帶動整個投資規模的增長,重點項目往往具有投資體量大、投資持續周期長等特點;二是可以進一步打破行業準入的各種壁壘。
除了一些特定領域,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逐步消弭在投資范圍和收益上的差別,是努力方向。在重大項目上持續吸引民間投資還需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有更多的優質項目可投。
今年5月20日施行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領域投資和創業,鼓勵開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參與現代化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這為民間投資從法律上提供了更多空間。
國家發改委搭建的“全國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的信息表明,截至6月25日,全國正在向民間資本推介的項目投資額超10萬億元。
從近期出臺的一系列促進民間投資的措施上看,對民間資本開放的項目范圍會越來越廣,包括設定參股最低比例等規定也越來越具體,同時也越來越強調優質項目對民間資本開放。
其次,是要為民間投資提供資金支持。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要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經濟組織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平等獲得直接融資。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此前透露,將抓緊研究出臺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舉措,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包括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
截至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已累計向證監會推薦92個基礎設施REITs項目,其中70個項目已發行上市,發售基金總額達1794億元,預計可帶動新項目投資超1萬億元。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進一步加大常態化推薦發行工作力度,積極推動基礎設施REITs市場擴圍擴容,助力擴大有效投資。
其三是投資者權益需要保障。
權益保障需要民間資本對自身實力做出綜合性判斷。因為重大項目具有投資數額巨大、投資周期長、收益周期長等特點,一般的民營資本較難承受。這就要求民間資本在做出投資決策時,要在初期風險與后期收益之間做出充分考量。
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應當合理設置雙方權利義務,明確投資收益獲得方式、風險分擔機制、糾紛解決方式等事項。
總之,對鐵路、核電、油氣管道等領域重大項目設定民間投資參股比例的最低要求,充分體現出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破除限制民間投資的各種壁壘的明確指向。以后相關保障措施也需緊緊跟上,包括進一步擴大民間資本投資范圍、為民間投資提供更多金融資金支持以及權益保障等,從而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