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友誼(000679)8月20日晚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收到大連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武信投資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簡稱《警示函》)。
事情的起因是,武信投資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武信投資控股”)與武漢信用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武信投資集團”)、武漢凱生經貿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凱生經貿”)、大連友誼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友誼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未及時告知大連友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友誼集團是大連友誼的前控股股東。2016年6月28日,友誼集團與武信投資控股簽署了《關于轉讓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轉讓協議》。友誼集團將其持有的1億股大連友誼股份轉讓給武信投資控股,占大連友誼股份總數的28.06%。股份轉讓完成過戶登記后,大連友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武信投資控股持有大連友誼1億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8.06%,成為大連友誼的控股股東,陳志祥成為大連友誼的實際控制人。
大連友誼2020年1月14日晚間公告,因涉合同糾紛案,公司控股股東武信投資控股所持1億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8.06%)被司法凍結,凍結股份數量占武信投資控股所持股份比例的100%。
據彼時公告,武信投資控股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原因是友誼集團因合同糾紛案,將武信投資控股起訴至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由于該訴訟事項尚未了結,雙方亦暫未能達成一致,故友誼集團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武信投資控股所持公司股份進行了凍結。
大連友誼2025年7月31日晚間披露股票交易異動公告稱,經向公司控股股東武信投資控股核實,反饋武信投資控股與友誼集團關于案號為《(2023)遼02民再79號》的再審訴訟案件,近日雙方達成和解,并由友誼集團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訴。武信投資控股計劃收到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文書后告知大連友誼,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文書,武信投資控股不存在其他關于大連友誼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很快,大連友誼又于8月5日公告,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系統查詢獲悉,公司控股股東武信投資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凍結。
據大連友誼8月15日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東武信投資控股通知,武信投資控股、武信投資集團、凱生經貿與公司原控股股東友誼集團于近日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各方一致同意,武信投資集團、凱生經貿與友誼集團于2016年5月27日簽署的《合作協議》解除;武信投資控股、武信投資集團及凱生經貿收購友誼集團持有的公司1億股股份(占比28.06%)的交易事宜,以武信投資控股與友誼集團于2016年6月28日簽署的《關于轉讓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轉讓協議》的約定為準,且已全部履行完畢。
各方一致同意,調配各自優勢資源支持大連友誼不斷提升經營成效,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大連友誼。在依法合規、公開公正的前提下武信投資控股、武信投資集團、凱生經貿支持友誼集團與大連友誼在股權、業務層面開展多元化、深層次合作,包括增持大連友誼股份、與大連友誼開展零售及新零售業務合作等;另外雙方擬利用各自的資源、產業優勢,不斷加強合作,相互賦能,共贏發展。
《戰略合作協議》簽署于2025年7月22日,但卻未及時告知大連友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大連證監局認為,武信投資控股作為大連友誼控股股東,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相關規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武信投資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大連友誼表示,上述行政監管措施是針對公司控股股東作出,公司將敦促控股股東進一步提升規范意識,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切實勤勉盡責,積極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
8月20日,深交所也向武信投資控股下發了監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