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壟斷協議案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顯示,四家企業因達成并實施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壟斷協議,最終被罰沒款合計3.55億元,此外組織者郭某某個人被頂格罰款500萬元,四家藥企的4名責任人各被罰60萬元。據公開信息,上述藥品價格曾從0.35元/支暴漲至98.76元/支,漲幅高達282倍。(見6月16日《中國新聞周刊》)
地塞米松磷酸鈉是一種原料藥,被廣泛用于抗炎、抗過敏、免疫抑制等用途。上述罰單背后的細節令人震驚,四家藥企因壟斷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導致該藥品價格從0.35元/支暴漲至98.76元/支,漲幅高達282倍。這意味著許多患者因藥價飛漲而增加了經濟負擔,醫保基金也可能為此遭受一定損失。
藥品是守護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卻被個別藥企異化為“吸血的利刃”,折射出三大困境。首先,法律威懾力不足。反壟斷法對藥品壟斷的處罰上限為企業銷售額的10%,遠低于其攫取的暴利。其次,受害者救濟機制缺位。高價購藥的患者、額外支出的醫保部門都難以追回損失。此外,刑事責任追究存在模糊地帶。壟斷行為導致的間接健康損害很難被納入刑責范圍,法律制裁呈現一定的“軟肋”。
破解醫藥價格不合理“狂飆”現象,需構建立體化懲戒防御體系。立法層面,完善反壟斷領域的法規法條,增設類似“民生必需品壟斷加重處罰”的條款,將罰款比例進一步提升,并考慮引入“行業禁入”制度,加大對蠢蠢欲動者的震懾力度。執法層面,對導致老百姓產生健康損害等行為,要形成司法高壓。行業治理層面,建立完善原料藥動態監測平臺,壓縮少數企業壟斷供應鏈并進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等。
值得警惕的是,此次事件并非孤例。涉事企業之一在近年來因涉嫌壟斷等原因已被連續處罰多次。此外,從醋酸氟輕松到卡莫司汀,原料藥壟斷案頻發,暴露行業存在諸多漏洞。唯有將法律威懾、技術監管與行業重構相結合,下力氣斬斷操控藥品定價的黑手,才能保障“救命藥”回歸治病救人的本質。
遏制哄抬藥價,是一場關乎生命安全的戰役。以法律為劍、監管為盾,構建多方聯動的治理網絡,最大限度阻止“救命藥”淪為“要命藥”——這不僅是對市場規則的捍衛,更是對生命倫理的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