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為加大金融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著眼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若干措施》提出四方面12條政策措施,包括提升境外來閩人員支付服務水平,進一步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支持銀行優化新型跨境貿易結算等?!度舾纱胧愤€提出將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臺資企業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兩部門強調,將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為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為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服務臺胞臺資企業登陸第一家園建設。《若干措施》允許福建省內銀行為臺胞在閩合法合規商品房交易相關款項辦理跨境人民幣收付業務;為臺胞辦理商品房交易相關的跨境人民幣收付款及境內支付業務。
《若干措施》支持在福建開展境外人員境內支付服務先行先試,提升境外來閩人員支付服務水平?!度舾纱胧访鞔_,將指導銀行加大自動取款機(ATM)改造力度、開通境外銀行卡支取人民幣現金功能,在重要場景加快外幣兌換點建設和自助兌換機布放,提高外幣兌換服務水平。
為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若干措施》明確將進一步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符合條件的審慎合規銀行(以下簡稱“審慎合規銀行”)可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對于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等項目外匯支出,可事后核驗《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若干措施》還提出將擴大貿易收支軋差凈額結算范圍,優化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管理。
《若干措施》鼓勵審慎合規銀行自主辦理試點優質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允許審慎合規銀行直接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貨物貿易特殊退匯業務,企業無須事前在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登記。
為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若干措施》規定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再投資依法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外債、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境內股權再投資時,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度舾纱胧分С指=ǚ蠗l件的企業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
在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上,《若干措施》明確將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臺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臺資企業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