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5月19日發文詳細披露了一則偷稅案例:一家企業通過虛列黃金材料支出等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違規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從而達到偷稅的目的。
公告顯示,深圳市稅務局稽查局(下稱“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深圳金斯達應用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深圳金斯達”)研發投入巨大,遠超同行業正常水平。
對此,檢查人員比對了企業申報數據、財務資料、進銷存數據等,發現深圳金斯達在檢查所屬期內“研發費用——直接材料”科目中有列支金額8000余萬元的黃金投入,既沒有對應的成品產出,也沒有相應的廢料回收等記錄。
面對檢查人員的約談,深圳金斯達時任法定代表人張某辯解稱8000余萬元黃金因提純原因已損耗。
黃金是自然界中化學穩定性極高的元素,容易提純,提純損耗如此大,疑點重重。經檢查人員調查,深圳金斯達黃金的提純損耗低,且公司無法提供相關(提純損耗大)證據。公司主張的大量黃金提純損耗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檢查人員進一步分析發現,深圳金斯達有多個項目存在用金疑點,部分項目在研發過程中未有使用黃金的流程。同時,結合第三方鑒定機構出具的項目鑒定結果,稽查局最終查實該公司有17個研發項目存在虛列黃金材料支出、違規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問題,共少繳企業所得稅1621.16萬元。
在檢查過程中,稽查局發現深圳金斯達還存在其他少繳稅款行為。
面對各項證據,深圳金斯達時任法定代表人張某仍然拒絕承認相關違法事實,且無法給出合理理由。不過,該公司違法行為證據確鑿,稽查局對深圳金斯達相關違法行為定性為偷稅,依法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618.1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企查查顯示,深圳金斯達成立于2016年,注冊資本5000萬元。公司主要生產集成電路、半導體分立器件和發光二極管封裝用的金絲、銀絲、銀合金絲、金銀合金絲、銅絲、金鈀銅絲等產品。深圳南山稅務局等曾發布深圳金斯達欠稅的公告,涉及金額逾2300萬元。
深圳金斯達由王志良100%持股。王志良還擔任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在王志良之前,深圳金斯達的法定代表人為張賀源(2022年8月變更為王志良)。張賀源系福建粵通應用材料(下稱“福建粵通”)、深圳金徽新材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但這兩家公司一家已經注銷,另一家已被責令關閉。
金徽新材全資股東為深圳金徽科技(下稱“金徽科技”)。金徽科技主要從事LED驅動電源和安防配套電源的研發、生產、銷售,目前已成失信被執行人,并被限高。福建粵通的上層股東深圳粵通新材料也已被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