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國第23個《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國家衛生健康委4月28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主題是關愛勞動者職業健康。國家衛生健康委表示,工作相關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行為障礙成職業健康新挑戰。
此次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司副司長李軍介紹,《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是指導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的重要依據。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生產生活方式的不斷變化,一些不良作業和工作壓力等所導致的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問題日益突出。
現行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并不包括肌肉骨骼損傷類疾病。去年12月份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調整了職業病目錄,新增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職業性精神和行為障礙2個職業病類別,與國際勞工組織及世界上多數國家保持一致。調整后,我國法定職業病有12類135種,新版《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現在的很多勞動者,都需要長時間伏案低頭工作或長期前傾坐姿工作,比如編輯等辦公室白領、教師、交警、醫生護士、游戲主播等,還有駕駛員等長時間固定體位作業職業人群。對于這些職業人群來說,肌肉骨骼損傷類疾病,雖不是法定的職業病,但確實是與職業活動相關的工作相關疾病,將肌肉骨骼損傷類疾病納入職業病范疇,也就合情合理、順理成章。這樣也能讓“打工人”更好預防肌肉骨骼損傷類疾病等新型職業傷害。
另外,調整后的目錄新增了職業性精神和行為障礙的類別,首次將精神類疾病納入職業病范疇。比如警察、醫護人員、消防救援、殯儀館工作人員等應急救援人員,可能患上新增創傷后應激障礙的職業病,在這一類別下新增創傷后應激障礙,就可能為這些特殊職業人群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有助于呵護勞動者的心理健康。不僅是特殊職業人群,普通勞動者的心理健康都要引起重視。呵護勞動者心理健康,還要做好勞動者的心理健康保護工作。
要積極應對職業健康新挑戰,用制度兜底破解職業健康新挑戰。職業病防范要與時俱進,不斷根據新的勞動就業形勢調整方向,調整病種,是為了更好預防職業病,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填補與掃除職業傷害保障的“盲區”,有利于拓展勞動者權益空間,有利于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補齊勞動者權益保障短板。
對用人單位來說,增加新的病種,就是增加新的責任,要能嚴格落實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責任,比如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做好相關疾病預防知識科普宣傳等。而增加新的病種,還要做好配套保障措施,比如要解決好相關疾病認定難等問題。既要避免簡單將一些疾病納入職業病范疇,比如一些疾病可能是勞動者個人的不良生活習慣所致,就不能讓用人單位“埋單”;也要避免相關疾病認定難,讓新增的病種缺乏可操作性,出現落地難問題,損害勞動者權益。要讓新增的病種更好落地,保護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雙向”合法權益,這樣才能讓職業傷害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得到更好落實,讓勞動者權益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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