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知名互聯網電商的員工向中國之聲記者反映稱,公司要求部分員工在限定日期內提交與京東其他員工之間的親屬及同學關系信息,這其中就包括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以及小學開始的同學關系,并聲稱如果未按照實際情況提報,將視為違反公司的誠信原則。
查員工家譜,包括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以及小學開始的同學關系,都要進行提報,京東方面回應稱,這么做是為了提升管理效率,建立一個人際關系簡單透明、晉升更加公平的職場環境。員工的親屬關系、同學關系都應該屬于個人隱私范疇,雖然京東查的僅是部分管理人員,但其強制要求員工交待,就有侵犯員工隱私權之嫌。
“熱衷”于搜集員工個人隱私的企業還不少,這些企業希望通過掌握員工的隱私信息,來更好“掌控”員工。比如通過掌握員工的個人信息,來防范員工利用關系把親友安插到企業,防范員工利用親友關系進行腐敗,而掌握了員工的這些隱私,在企業看來,員工就成了“透明人”,這樣就可以“牽著他們的鼻子走”,可以更放心雇傭他們。
搜集員工個人隱私“成癮”,也緣于一些企業潛意識里仍把員工當成自己的“家奴”,在他們看來,員工就是可以隨意使喚、隨意侵犯其權益的“家奴”,而對“家奴”的“底細”了解越清楚,掌握的員工“把柄”也就越多,員工就更好“控制”。所以,企業搜集員工個人隱私,終究還是沒對員工給予足夠的尊重,甚至沒把員工當“人”看。
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但企業搜集的信息不能與工作無關,一些企業搜集員工個人親緣關系方面的信息,就明顯構成了侵犯員工隱私權。員工有權拒絕企業侵犯其個人隱私的行為。
對于企業來說,通過掌握員工的個人隱私來“控制”員工,這樣的想法既違法又愚蠢,要防范腐敗,要讓員工愛崗敬業,更需要有好的制度設計,要懂得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侵犯員工的個人隱私,反倒會讓員工反感,不利于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向心力。企業要留住人才、用好人才,需要真正尊重人才、善待人才,更不能通過試圖“掌控”員工來達到目的,在勞動者維權意識日漸覺醒的今天,這樣只會越來越起到適得其反的作用。而對于涉嫌侵犯勞動者隱私權的用人單位,也需要勞動監察等相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幫助勞動者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營造良好的用工環境。